1、申请雇主必须提交 I-140 表格,即移民工人申请。
2、作为申请过程的一部分,申请雇主必须证明在优先日期之前有持续支付所提供工资的能力。
他们可能会使用年度报告、联邦所得税申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来证明您有持续支付工资的能力。

EB-5投资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以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即可。而且资金可以是继承或者赠与获得。此移民类别的特色是“全家移民”,即投资人、其配偶和未满21岁之未婚子女均可以同时申请移民。
(1)投资人必须年满 21 岁;
(2)投资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3)投资人必须拥有50万美金的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4)投资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
(5)投资人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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