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要在美国工作,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持有一个合法的美国身份,要有工作签证,或者是美国绿卡,或者是有指定的雇主。不管哪一种,都是可以合法的在美国工作和生活,每一种签证对申请人都有不一样的申请要求和条件。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境外人士前往美国工作,方式都有哪些?可以是美国的绿卡,或者是工作证,也就是工作签证,或者是指定的雇主工作等等。境外的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移民方式。常见的美国移民方式有EB1-EB5。
EB-1针对的人群是一些非常杰出的人才,这是在美国第一优先审理的。在一些科学、艺术、教育等方面有非凡能力的海外人员,或者是一些杰出的教授或者是在某一些领域的研究人员,或者是一些跨国公司的经理和高管,其实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吸引优秀的人才导美国发展。EB-2是第二优先级,主要是那些有非常高学位的海外人员,有一些杰出能力的外国公民。EB-3就是第三优先级,主要是一些技术型的工人,或者是某些专业的人士。EB-4主要面对的是一些特殊移民,一些宗教工作者等等。EB-5是美国的投资移民,主要侧重的是海外人员的投资经验和一些资产,因为是投资移民,所以比较看重的就是申请人的资金方面。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法,如果自己无法完成的话,其实是可以寻求专业人士或者机构的帮助的。
二、关于维持美国移民身份的错误理解一些美国移民认为只要他们至少每年回一次美国便可居住在其他国家同时维持他们的永久居民身份,然而,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每年入境美国一次可能不足以维持移民身份。永久居民可以离开美国,且暂时或短期的出游并不影响永久居民身份。但是,如果离开美国太长时间或其他行为显示移民无意将美国当成永久的家,那么美国政府可能认定移民已放弃了永久居民身份。如果离开美国的时间在六个月和一年之间且有证据表明无意将美国当成永久的家,那么美国移民也有可能失去永久居民身份。

如果未离开美国一年或以上,便可将永久居民卡用作旅游证件重新回到美国。如果将离开美国超过12个月,应该在离开之前,提交 I-131 表(旅行证件申请)申请再次入境许可。提交 I-131 表需要缴纳费用。再次入境许可的有效期为两年。入关时,应出示再次入境许可而非签证或永久居民卡。持有再次入境许可并不能保证在返回时将被允许入境美国,但是它可直接证明美国移民出国一段时间后返回美国。
三、美国公民的亲属/配偶在某些条件下,美国公民也可以为直系亲属提交移民签证申请。美国移民法允许以下美国公民的家庭成员申请绿卡:
1)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
伴侣
21岁以下未婚子女
美国公民的父母(如果美国请愿人年满 21 岁)
其他近亲:
21岁以上未婚子女(第一优先)
21岁以上的已婚子女(第三优先)
兄弟姐妹(第四优先)
请注意,美国公民不能为其他家庭成员如阿姨、叔叔、祖父母、堂兄弟等申请移民签证,这些亲属也没有资格通过家庭团聚获得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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