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3雇主担保移民,即美国职业移民第三类优先(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Third Preference EB-3)的简称。申请人只要获得美国雇主长期的就业担保许可,并获得劳工卡,由雇主提交I-140申请就可以担保申请人移民美国。所以只要是美国任何一个有规模的雇主做出长期工作的担保许可,提交移民局审批通过,申请人就可获得移民签证。

移民介绍,美国雇主担保移民EB-3项目主申请人绿卡批准的同时,配偶和子女可以分别申请E34和E35(熟练技术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或者EW4和EW5(非技术工人)。等待绿卡批准期间,配偶还有资格申请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 (EAD)工作许可。
(2)、美国移民可以拒绝雇主的不公平对待美国联邦法律不仅规定雇员不可因移民身份而受到歧视,还规定要保护许多移民(包括永久居民)和所有美国公民免受工作场所中的歧视。所以,雇主不可以:
如果移民在求职就业时遇到了诸如因原国籍或公民身份等原因而受到歧视的情况,可以直接致电司法部下的与移民相关的不公平就业情况特别顾问办事处咨询更多有关此类保护的信息。
(3)、美国EB5投资移民条件总体来说,美国对 EB-5 申请的限制很少。例如,没有年龄限制;没有最低学历;没有语言能力要求等等。此外,对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几乎没有特殊要求。申请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的子女可以同时申请移民美国。申请人及其家属在获得有条件绿卡(或“临时绿卡”)后,最快可在两年后获得永久绿卡。但是EB-5签证项目的资金门槛还是比较高的。经过去年的调整,新规增加了投资额度。目标就业地区(偏远地区和高失业率地区)最低投资额为50万美元,其他地区最低投资额提高到100万美元,创造了10个全职工作岗位。请注意,申请人需要提供证明资金来源合法的文件。当然,其它申请要求以移民局规定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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