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投资移民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制定得相当宽松,投资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以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主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要求即可。
所有的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者必须投资一家新的商业企业,该企业应是:于1990年11月29日以后成立,或于1990年11月29日或之前成立,即:以购买和重组或改组现有企业的方式而产生一个新的商业企业,或通过扩大投资,致使公司的净资产或员工的人数至少增加40%。
必须要向一家新的企业投入规定的资金数额,并因此创造至少10个全职工作岗位。对于非隶属于区域中心的新企业,所计算的全职岗位必须由该企业直接创造。对于隶属于区域中心的新企业,全职岗位可以是该企业直接或间接创造的。如果投资了经营不善的企业,维持现有的岗位亦可。
资本是指由外国企业家拥有并承担个人和主要责任的现金,设备,库存,其它有形财产,现金等价物,以及抵押担保的资产。通常情况下,所需的最低合格投资额是100万美元。在美国高失业或人口稀少区域最低的合格投资额为50万美元。
二、美国各种移民方式的规定一、亲属团聚移民
这是移民美国最直接的方式,也是基本不需要什么花费的方式,但是缺点在于需要等待排期,部分类别排期还非常长。亲属团聚移民包括有血缘关系的亲戚,以及通过婚姻关系后天创设的亲属。根据申请是否为美国公民,以及担保的亲属血缘亲疏,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美国公民21周岁以上的未婚子女(F1);
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F3);
美国公民的同胞兄弟姐妹(F4);
绿卡持有人的配偶、21周岁以下的未婚子女(F2A);
21周岁以上的未婚子女(F2B)。
需要注意的是,绿卡持有人可以担保亲属范围不包括父母。所以如果家长通过此种方式为子女办理了绿卡,想要随后通过子女再为自己办理绿卡的,那么就需要等待子女成为美国公民并且年满21周岁以后。
此外,不同种类的排期不同,一般绿卡持有人为亲属担保所需的排队时间会很长,5-10年都是有可能的。
二、杰出人才
任何一个国家对人才的需求都是渴望的,在移民政策上也偏重这类申请者。一般而言,有如下成就的人可以被认为是杰出人才:

EB1C:跨国公司的高管或者经理人岗位;
EB3:最普通申请人。
前两者对申请者有一定的要求,但是拿绿卡速度较快,比较热门的是EB1C,基本在没有有产业,是高管,成功的概率很大。而EB3则没有申请门槛,但是排期非常行,等待8-10年是非常有可能的。
四、有资金,可投资
如果申请人资金雄厚,那么可以考虑通过投资的方式进行移民,也就是近些年来在中国大陆相当红火的EB5投资移民。主要要求包括三点:
投资80万,或者100万美元;
证明资金来源合法;
创造10个美国的就业岗位。
关于第三点,根据直接投资和区域中心投资的不同,有直接就业和间接就业之分。需要注意的是,EB5投资是有风险的,项目不一定会成功,如果失败可能钱拿不回来,身份也拿不到。而且对于大陆出生的申请者而言,EB5的排期很长,甚至达到8-10年。对于急需绿卡的申请者而言,此种方式并非选择。
三、美国H-1B签证内容美国H-1B签证是美国雇主企业招聘高精尖的科学,技术,工程人士来美工作的重要途径,也是美国最主要的工作签证类别。每年4月份开始接受申请,一共有65000个名额外加拥有高等学历(硕士以上)的20000个配额,采取的是抽签机制。
简单来说,此签证对于研究生群体意义重大,因为主要是让有高技能的外国人才可以更容易的留在美国,成为美国公民。并且最常见的方式就是申请F1学生签→H-1B工作签证→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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