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1杰出人才移民申请被拒,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况:
杰出人才和绿卡申请同时提交若被拒绝且无有效身份停留在美国,不建议再次提交申请,因为这时提交转换身份的申请是不能被批准的。
移民建议的解决对策有:
(1)向移民局提出动议:可向移民局提出动议,让同一级的移民官再次审核申请。提出动议后4-6个月会得到结果。提出动议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需申请人向移民局说明需要补交或增加新的材料,以及申请人指出移民官在审理案件中存在错误的情况。

(2)针对杰出人才提出上诉:上诉需提交到AAO上诉委员会。若上诉失败申请人的身份从被拒绝一刻起即失效。为了避免在案件等待期间非法滞留美国,选择上诉的申请人,申请人出境等待或通过其他方式转换成合法身份。
只提出美国EB-1杰出人才申请未提出绿卡申请,杰出人才被拒后应看一下被拒绝的理由是否合理。请专业律师分析提交的申请材料,有哪些问题,移民局拒绝的原因。申请条件未达到移民局的要求,建议等一段时间,在已提交的材料中寻找提升空间。另外,杰出人才第一类别属于科研学术类的申请人,如果EB-1A达不到要求可考虑EB-1B。
(2)、美国职业移民排期2019年11月美国职业移民A表的移民排期(Final Action Dates)进展如下(中国大陆出生):
适用于杰出人才、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跨国公司高级主管或经理,排期从2016年11月1日到2017年2月1日,前进了3个月。
适用于拥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员,以及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排期从2015年1月1日到2015年3月15日,前进2个月14天。
适用于不具有高等学历的技术工人、专业人员,排期依然是2015年11月1日,原地踏步。
适用于特殊人员,如宗教人士,有名额,无需排期。
适用于美国投资移民,区域中心项目和非区域中心项目排期从2014年10月22日到2014年11月1日,前进9天。
2019年11月美国职业移民B表的递件排期(Dates for Filing)进展如下(中国大陆出生):
(3)、美国雇主担保移民EB-3项目简介美国EB-3雇主担保移民,即美国职业移民第三类优先(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Third Preference EB-3)的简称。申请人只要获得美国雇主长期的就业担保许可,并获得劳工卡,由雇主提交I-140申请就可以担保申请人移民美国。所以只要是美国任何一个有规模的雇主做出长期工作的担保许可,提交移民局审批通过,申请人就可获得移民签证。
美国雇主担保移民EB-3项目将申请人分为三类:
移民介绍,美国雇主担保移民EB-3项目主申请人绿卡批准的同时,配偶和子女可以分别申请E34和E35(熟练技术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或者EW4和EW5(非技术工人)。等待绿卡批准期间,配偶还有资格申请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 (EAD)工作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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