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政策复杂多样,大致可以分为六大类。
简单来说需要有在美国持有绿卡或公民身份的亲属为你担保,帮助你到美国团聚的一种移民方式。分为无配额限制类和有配额限制类两种。其中有配额限制类又会根据亲属关系远近划分为FB-1、FB-2、FB-3、FB-4四类优先级别。
顾名思义,这是一种基于雇佣关系的职业移民。划分为EB-1杰出人才移民、EB-2优秀人才移民、EB-3雇主担保移民、EB-4特殊职业移民和EB-5投资移民。
常见的庇护理由有政治、宗教、种族等,是为在别国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人提供的移民方式。
只面对过去五年中仅有不足5万人移民到美国的国家和地区,中国大陆显然不符合此项要求。
参军移民是快速拿到绿卡并入籍的一种方式,但一般人都不会通过此种方式移民美国。
美国国会可以通过立法来给予移民身份或利益,是可遇不可求的移民方式。
2、美国移民EB-3类别美国职业移民第三类优先(简称EB-3)又称美国雇主担保移民,只要获得美国雇主长期的就业担保许可,并获得劳工卡,由雇主提交I-140申请担保申请人移民美国。所以只要是美国任何一个有规模的雇主做出长期工作的担保许可,提交移民局审批通过,申请人即可获得美国移民签证。在美国移民第三类优先EB-3类别,适合于本科学位职业移民和熟练工人的类别中,来自中国大陆的申请人占比仅有3.9%;其他工人类别则更受中国大陆申请人青睐,占比高达37.7%。
3、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被拒的对策美国EB-1杰出人才移民申请被拒,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况:
杰出人才和绿卡申请同时提交若被拒绝且无有效身份停留在美国,不建议再次提交申请,因为这时提交转换身份的申请是不能被批准的。

移民建议的解决对策有:
(1)向移民局提出动议:可向移民局提出动议,让同一级的移民官再次审核申请。提出动议后4-6个月会得到结果。提出动议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需申请人向移民局说明需要补交或增加新的材料,以及申请人指出移民官在审理案件中存在错误的情况。
(2)针对杰出人才提出上诉:上诉需提交到AAO上诉委员会。若上诉失败申请人的身份从被拒绝一刻起即失效。为了避免在案件等待期间非法滞留美国,选择上诉的申请人,申请人出境等待或通过其他方式转换成合法身份。
只提出美国EB-1杰出人才申请未提出绿卡申请,杰出人才被拒后应看一下被拒绝的理由是否合理。请专业律师分析提交的申请材料,有哪些问题,移民局拒绝的原因。申请条件未达到移民局的要求,建议等一段时间,在已提交的材料中寻找提升空间。另外,杰出人才第一类别属于科研学术类的申请人,如果EB-1A达不到要求可考虑EB-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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