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的方式有很多,除了直接简单的婚姻移民和亲属移民之外,还有就是职业移民。
以雇佣为基准的职业移民一共有五个优先类别:EB-1,EB-2,EB-3,EB-4,EB-5。
EB-1第一优先包括三小类:EB-1A特殊人才移民,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EB-1C跨国公司高管。第一优先的特点是不需要证明劳工短缺,移民配额充裕,但要求受益人的成就或能量很大。
EB-2第二优先包括两小类:EB-2高技术优才移民,非常规的国家利益豁免(NIW)和常规的EB2劳工证PERM。NIW不需要工作,不需要证明劳工短缺,不需要雇主支持。常规的EB2,雇主要证明劳工短缺。雇主所的工作应该至少要求硕士以上学历,或者本科加上五年的工作经历。
EB-3第三优先包括两小类:EB-3雇主担保移民,申请绿卡的工作岗位要求本科或至少两年的技能经验的归为一小类。不要求学历技能的,归为另外一小类。EB-3的雇主也要证明劳工短缺。
EB-4第四优先:宗教人士签证。这要求有教会组织出面。受益人应该服务于教会的事工。
EB-5第五优先:投资移民。满足三个条件:投资100万美元或50万美元到美国一个商业实体;创造或增加10个全职的就业机会给美国工人。投资的资金要证明合法来源。
美国EB-1杰出人才移民申请被拒,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况:
杰出人才和绿卡申请同时提交若被拒绝且无有效身份停留在美国,不建议再次提交申请,因为这时提交转换身份的申请是不能被批准的。
移民建议的解决对策有:
(1)向移民局提出动议:可向移民局提出动议,让同一级的移民官再次审核申请。提出动议后4-6个月会得到结果。提出动议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需申请人向移民局说明需要补交或增加新的材料,以及申请人指出移民官在审理案件中存在错误的情况。
(2)针对杰出人才提出上诉:上诉需提交到AAO上诉委员会。若上诉失败申请人的身份从被拒绝一刻起即失效。为了避免在案件等待期间非法滞留美国,选择上诉的申请人,申请人出境等待或通过其他方式转换成合法身份。
只提出美国EB-1杰出人才申请未提出绿卡申请,杰出人才被拒后应看一下被拒绝的理由是否合理。请专业律师分析提交的申请材料,有哪些问题,移民局拒绝的原因。申请条件未达到移民局的要求,建议等一段时间,在已提交的材料中寻找提升空间。另外,杰出人才第一类别属于科研学术类的申请人,如果EB-1A达不到要求可考虑EB-1B。
3、美国E2签证的优缺点有哪些?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而言,一般可以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拿到美国E2签证,签证有效期为五年,只要投资的公司能够正常盈利,一般签证即可以正常续签下去。此外,未成年子女可以在美国境内免费入读公里学校,以后申请美国高校的机会更大。虽然E2是非移民签证,但是实际使用中更加胜似移民签证。

不过,申请E2签证还需注意其缺点,如果企业运营不好,即使签证仍在有效期内,也可能会被取消,并且被要求强制离境。如果企业运营一般,续签也有通过的几率。此外,子女一旦超过21岁,就不再拥有E2的附属签证,只能改申请别的签证以继续停留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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