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基本上可以分为家庭类移民、雇主担保移民以及其他移民三大类。
1、家庭类移民
家庭移民顾名思义包含夫妻配偶移民、父母移民、子女移民等跟家庭息息相关的人员移民,亲属移民这类移民的前提是直系亲属已经是美国公民或持有绿卡,因此这种移民方式是否适合自己很容易判断。
2、雇主担保移民
雇主担保移民是美国比较主流的移民方式,像我们日常熟知的EB1杰出人才、EB2优秀人才、EB3普通雇主担保、EB5投资类移民都属于这一类别。
建议在自身领域表现十分突出的申请EB1,优秀的申请EB2NIW,普通的技工比如花匠,厨师、护工等申请EB3,家庭资产丰厚的又能忍受超长排期的,就申请投资EB5。但这个类别基本上已经丧失了任何优势,费用高、风险大、排期长,已经不是很推荐了。现在比较热门的就是EB1和EB2的NIW,感兴趣的伙伴可以多了解一下。
举个例子,一位已经取得美国身份的税务居民在中国有一套价值两千万元的房子在出租,假设这套房子的年租金是150万元,那这150万元的租金净收入是要被征税的。如果你把房子卖了,赚的钱也要缴纳资本利得税。
但在成为美国税务居民之前所拥有的财产是不需要缴税的。
所以,在移民美国前,尽量先把国内的大额财产(比如房子、股票等增值品)处理好,出售或转移到亲人(非美国居民)名下皆可。如果想继续持有股票,可以在登陆美国以后再回购。如果房产来不及出售,也可以先转给信任的国内亲人,待房产卖出以后再通过赠与的方式返还。
善用非税务居民境外赠与及税务居民赠与免税额,移民申请人在拿到绿卡之前已经在美国境内的资产,可以等正式获得美国身份后再启动赠与或转让手续。
当然,如果是拥有超大规模资产的高净值移民人士,也可以通过设立离岸信托的方式做好税务规划保护财产。新移民登陆美国前,如果将资产转移到离岸信托,信托没有美国受益人的话,所托资产不受美国税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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